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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6,049,531.09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199,528,096.4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提供商,基于多年在证券和互联网领域取得的资源和技术积累,充分的发挥大数据优势,打造了集资讯、服务、交易为一体的一站式、智能化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系统,向广大投资者提供各类基于互联网应用的金融信息产品和服务。

  公司的主体业务聚焦在证券信息服务、大数据及数据工程服务和境外业务三大板块。证券信息服务是以软件终端为载体,以移动APP、PC版软件、云服务、互动直播以及TV终端等方式向广大投资者提供及时、专业的证券信息和数据服务的综合性互联网系统。全资子公司财汇科技致力于建立中国及海内外最专业、最精准、最全面的金融数据中心,向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及高等院校提供金融数据及数据管理、数据监控、数据挖掘等服务。公司在中国香港、新加坡和日本东京有主要服务于当地用户的金融信息服务商,通过本土化的团队运作和集团化的规范管理,有效打通了国际国内通道,建立了前瞻性的国际板块布局。

  1、国家政策全力支持,长期资金市场全面深化改革,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迎来快速地发展的机遇。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互联网和金融行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有助于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网络技术和金融信息服务的融合提供了基本遵循,为金融信息服务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报告期内,国务院发布了《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大目标纲要》,其中提到加快推进数字产业化:培育壮大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网络安全等新兴数字产业,提升通信设施、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软件等产业水平。近年以来,长期资金市场改革,新《证券法》实施、再融资规则修改、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科创板制度创新、退市新规发布、北交所的成立等,标志着长期资金市场基础制度逐渐完备,市场法治环境持续改善;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助力上市公司抗击疫情、恢复生产,整个证券市场走在高水平发展的运行轨道上,长期资金市场进入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的时期,金融信息服务行业迎来快速地发展的机遇。

  2、移动互联网普及率不断的提高,投资的人的数量稳定增长,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用户基础。

  我国移动互联网的普及率仍在提升,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3%;使用电子设备上网的网民占比为99.7%。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计月报,截至2021年12月底,投资者总数已达19,740.85万。移动互联网用户和投资者的稳定增长,有效保障了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成长空间,有利于金融信息服务行业的持续发展。

  3、信息技术不断开拓创新,为打造全方位金融信息服务ECO提供了有利的技术支持。

  近年来,在网络强国战略思想下,计算机网络核心技术日趋成熟,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不断突破,为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带来了全新的技术升级条件。5G商用环境持续完善,提升了移动网络速度和数据处理效率;AI和大数据技术夯实基础支撑,机器人、语言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的应用拓宽了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新技术不断的发展和应用,提升金融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能够完全满足投资的人对金融信息服务的全面性、个性化、专业化的需求,实现以客户为中心,打造全方位金融信息服务ECO。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已有的部分社会经济行为模式被改变,线上服务业迎来了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机会,众多金融机构也紧紧抓住这一发展变革关键时点,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式,发展线上非接触式金融服务,加速推进科技金融的发展。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法律和法规建设,引导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业内企业须加强对业务监管规则的学习、理解和执行,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实力,以便更好地为金融机构和广大个人投资商提供更好的服务。随着金融信息服务行业发展日趋迅速,行业规模扩大,各种类型的产品和服务不断丰富,行业内各企业的竞争趋于白热化。头部企业优势显而易见,无论是市场占有率、业务产品线、还是财务情况都比较强,在各方面的投入也比较大,在未来一段时期内具有一定发展优势。新型公司发展较快,其产品很有特色和针对性,客户结构比较年轻,具有较强的发展后劲。金融机构和传统媒体加快布局,纷纷加大在大数据、人工智能、线上服务等方面的投入,多家金融机构成立了自己的金融科技公司,在为自身业务服务的同时,也开始对外提供服务,传统媒体也逐步加快这方面的业务布局。这些机构将对行业竞争格局带来冲击,业内企业须发挥已有优势,不停地改进革新,引领行业不断向前。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1,866.16万元,同比增长15.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604.9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纯利润是753.37万元,公司整体经营情况逐步向好。报告期内净利润下降根本原因系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增加了激励成本。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6,049,531.09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199,528,096.4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2021年度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履职报告》。

  公司董事薪酬调整为:非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每年壹拾贰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发放。其中,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依其所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已在公司股东方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再另行领取董事薪酬。

  上述薪酬方案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直至股东大会另行通过新的薪酬方案为止。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上发布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7)和《公司章程》(2022年4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公开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同意公司定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13:30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上海红塔豪华精选酒店3楼萧邦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章新甫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与会监事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和法规、《公司章程》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线年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情况等;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16,049,531.09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199,528,096.4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薪酬。

  上述薪酬方案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直至股东大会另行通过新的薪酬方案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发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 公司治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打理财产的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信息公开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加强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更好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情况如下:

  被保险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以及子公司相关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赔偿限额及保费总额:赔偿限额不超过1亿元,费率不超过保额的1%(税前),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本届董事会任期内,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有关规定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届满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更好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该议案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更好的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本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大智慧”)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关联董事汪勤先生、蒋军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价格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预计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生产的持续稳定开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参照公司近年来与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股份”)及其控股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2022年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2年与湘财股份及其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如下:

  经营范围:法律和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近年来与关联方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正常履约,前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方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湘财股份及其控股公司在大智慧网站或大智慧其他平台投放广告,委托大智慧提供广告设计和策划;公司根据湘财股份及其控股公司的需要向其客户提供软件服务;公司根据湘财股份及其控股公司的需要向其提供软件开发及系统维护服务;其他可能与湘财股份及其控股公司发生的业务。

  公司在与湘财股份及其控股公司发生每笔具体关联交易时,均会订立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和总量的确定方法、付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交易的定价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可以提高公司收入水平。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目的,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委托理财产品: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使用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能有效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十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本议案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1、公司财务部将根据闲置资金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安排有关人员对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企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32.29%,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企业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依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和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对最高额度不超过(含)十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任委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打理财产的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2021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4日)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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