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投标前期,对工程投标文件中有关触及合同造价的条款,进行必定的监督和辅导,可使项目招投标的进行更为公正、合理,为后续合同签定、存案办理打下根底。
在工程合同签定阶段,对工程买卖两边进行必定的监督和辅导,防止中标工程合同签定进程呈现的与合同签定准则不相契合的现象,进步工程合同的履约率和对合同胶葛的裁定约定率,为削减合同胶葛、保护合同两边合法权益奠定根底。
工程施行阶段,常常性地、不定期地对存案的有关工程进行造价操控办理的事务辅导与监督,提请两边操控工程施行进程中造价大幅度的调整及不合理改变的产生,削减合同两边不必要的损失和工程结算产生胶葛的危险,一起也考虑必要的商场要素的动态调整,保证合同两边的合法利益,以真实到达合理确认和有效地操控造价,完成工程造价办理变革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