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性强、流通性强、灵活性高,能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节省企业的资金本钱,对公司来说是比较受欢迎的一种方法,但背书尽管看似简略,却稍有不小心就易形成瑕疵票。
如:出票人称号是上海新式兴修建装潢有限公司,签章称号是上海新式有限公司,这就必定不对啦!
按我国《收据法》有关法令法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有必要进行签章,在收据反面或许粘单背书人签章栏加盖公司财务章与法人章。
这时问题就来了,在签章的过程中有的企业不注意就易呈现签章过淡、签章油墨化开,形成笔迹看不清楚、签章出框等问题,然后让收据变成了瑕疵票!杯具了!处理此类问题该如何做?
重复背书即同一公司接连两次在收据上背书。比方A公司将收据又背书了A 公司。
背书不接连,即被背书人称号与下手背书人称号彻底不一样。比方A企业背书给B公司,但背工盖的却是C公司的印鉴,背书显着不接连。
依据《收据法》第三十三条:“以背书转让的收据,背书应当接连。持票人以背书的接连,证明其收据权力。非经背书转让,而以其他合法方法取得收据的,依法举证,证明其收据权力。”由此可见,当称号与印鉴彻底不符时,可通过法令方式证明其合法性。